人們談音樂的時候,常常說到「音樂細胞」這個詞兒,並往往自謙說沒有「音樂細胞」,但其實「音樂細胞」包括哪些元素呢?相信大家都沒仔細想過。原來,細心分析起來,「音樂細胞」的內涵還不少呢。這裡且為大家介紹一下。
說確切點,「音樂細胞」應是「對音樂的感知能力」,這種感知能力,至少可分為十五個項目,包括:
1. 音準感知
2. 律動感知
3. 快慢感知
4. 強弱感知
5. 和聲感知
6. 旋律感知
7. 動靜感知
8. 節奏感知
9. 調高感知
10. 句段感知
11. 音色感知
12. 主題感知
13. 音樂的記憶能力
14. 生活聯想能力及藝術想像能力
15. 有二度創造能力
這十五項,有些是一目了然的,例如就「快慢感知」而言,在正常的速度下,一般人不論聽他人唱奏或自己唱奏,能感知到略快略慢的差誤,就是「感覺良好」,反之就是在這方面欠缺「細胞」了。其中特別是對「漸快漸慢」、「突快突慢」的音樂表現手法有靈敏的感知,同時在感情上有一種「特殊滿足」感則更佳。最麻煩的是當唱奏時,常有越來越快或越來越慢的情況,且不能自控及感知,這是缺少穩定的快慢感的反映。
至於第十四項:生活聯想能力及藝術想像能力,似乎與音樂無大關聯。但那實在是一種感知:在聽音樂時能隨着音樂的流動,腦海中聯想翩翩,且有環境感(即有景、有人、有情、有戀),宛如身置其境,甚至能把音響在腦海裡化作視覺圖像(形態),這是聽音樂時所必不可少的。
所以,下次當與朋友談及「音樂細胞」,何妨提醒對方,音樂細胞原來有十多種,問他缺乏的是哪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