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還會記起:阿叻文雋事件?

2859阅读 0评论2007-10-10 黃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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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發表於1995712的《香港經濟日報》,原標題為「也說阿叻文雋事件」。

 

  大抵是傳媒興出位、興追擊,這裡才會有「阿叻文雋」事件的出現。那事情真有些荒感。

 

  要不是像阿叻如此有名氣的樂壇新人,而只是一個默默無聞的新丁,又會有「追擊」人員和娛記肯陪他去癲嗎?

 

  這只是再次說明,在傳媒漸變態的今時今日,名氣是多麼重要,有名氣,無聊事都變頭條,平平凡凡的歌都會大紅特紅,無名氣嘛,想找記者給你做個專訪都難,縱有好歌也不易紅。

 

  沒有看過文雋那篇大文,但說到那些電台流行榜,筆者早就不管它是否有「人為因素」,只覺得其唯一參考價值是看看各歌手近來用甚麼歌曲主打,如此而已,至於甚麼歌入三甲,甚麼歌上榜首,則絕少關心。只因自感作為寫文章推介音樂的人,沒必要睇榜做人,名氣是尚。

 

  電台是播主打歌的機器,那麼文字媒介就該平衡一下,推介一些非主打歌,作為一種平衡。想是這樣理想。但實際上也一樣不易為。以筆者自己的經驗,有一段時期在某報寫「歌評」,每星期推介一首歌,寫了不多久,該報的編輯就在電話中給我說:「老細話最好你寫D hit 少少嘅歌喎。」

 

  此情此景,夫復何言。

 

  回說「阿叻文雋」事件,只不過像「黎明聞《樂人谷》節目閃出淚光」或「蔡楓華大平反」之類一樣,讓傳媒有一件可供發揮的題材,免了挖料作料的痛苦。但這些事跟音樂又有多大關係。

 

  阿叻的《分甘同味》即使「九榜齊飛」,連商台叱吒榜都打進了三甲位置,哪又如何,樂評人就不可以批評一下嗎?它又一定是永垂不朽的了嗎?

 

  在我聽來,《分甘同味》還不是跟眾多不大出色卻很商業的歌曲一樣,可以「九榜齊飛」於一時,但一年半載之後,有誰還會記得起。

 

  甚麼時候大家都變得如此短視、勢利、膚淺?創作的如是,演唱的如是(想數的還有一百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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