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着手呂文成的那個研究計劃,在網上略為搜索,看到一段「同性戀案與名曲《燕子樓》」的報刊文章的轉貼。以今天的開明眼光看之,同性戀者喜歡唱《燕子樓》,又有何不可?人世間的恐同意識,其實並不健康。
近日找得一份比較早期的文獻,也是涉及此事的,文字載於百代唱片公司的宣傳刊物《千年萬載》第一期(出版於1932年),文章作者的筆名是「不誑生」,其題目是「如此燕子樓,文成氣未休」。內文如下:
老友鄭天健,以詩蜚聲於時,余辦《鬧鐘》小報,君著「香江新詠」,即景生情,甚膾炙人口。有句云:
纏綿燕子樓中意
翻作新波擁楫聲
如此清歌誰得唱
也應氣煞呂文成
註云:「某男伶深夜唱《燕子樓》,欲求雄效越人也(劉向說苑
這裡的記載跟網上轉貼的報上文章有很大的差別,一九三二年的說法,是該男子被驅逐出境。而新世紀的那篇憶述文字,則是「無罪釋放」。這種差別,其中便暗藏很多含意。上文裡「不幸而經敗類一唱」一語,而今看之甚是刺眼,當時卻會認為是異正嚴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