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發表於2011年9月3日的《南方都市報》「粵詞閱好」專欄。見報標題是「寫『非佔有』愛情哲理,集許多『讓自由』個案」。
「聆齡」高的人有個毛病就是很容易便從今天的熱門歌聯想到彷彿是清末民初那麼久遠的老歌。像近日聆聽官恩娜的新歌《由他去》,筆者卻聯想到遠於1985年出版的一首不算熱門的歌:蔡楓華主唱的《讓你自由》。
蔡楓華那首,其實是失戀慘歌,但詞中有云:「常言道,真愛意(重句)非佔有,我應給你遷就,情深是讓你自由。」鄭國江寫的這幾句,正好是《由他去》的小小註腳。
由林若寧寫詞的《由他去》並非失戀歌,而是熱戀者的好些清醒的愛情哲理,詞裡卻也恰是以許多具體事例闡明「真愛意非佔有」、「情深是讓你自由」。廿六年前的精警詞句到今天還有後輩詞人以「詞」闡明一番,說明鄭國江亦非常前衛,創意非凡。
相信,這首《由他去》最難寫的地方就是要搜尋許許多多「非佔有」、「讓(他)自由」的具體例子,想出一兩項不難,看看現在詞裡,清點一下卻有「開夜快車」、「用閒錢買結他」、「成全夢想家去高飛」、「追逐野花」、「追逐神話」、「體恤惡習」、「樂意聽他(不好笑)的笑話」等七項事例,估計耗費了詞人不少「腦」力。稍嫌突兀的是在「為了他願意大笑嗎?」一句之後竟接上「來衝落斷崖」,輕快的情歌忽然有一種願意「雙雙去死」(雖然衝落斷崖未必一定會死)的語意冒出,奇怪極了。
詞中也有一部份內容是寫「佔有」、「不讓他自由」的,卻多以誇張的手法來呈現,諸如「綑綁式去抱緊他」、「全年陪你看落霞」、「全日呆坐伴你種花」等,這自然也凸顯了箇中的荒謬。
《由他去》的歌者,是第三身──旁人的身份,去勸「你」這些聽者給他們的「他」多點自由。哲理歌而以旁人身份的角色來演唱,難免有較重的說教味。還好這歌實際卻較少讓人感到說教。寫到這裡,筆者毛病又發,想起一首以旁人身份唱的經典愛情哲理歌:張德蘭唱的《相識也是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