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报上海高楼火灾变乱调查处理效果

245阅读 0评论2011-06-26 v1f9h7t5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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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生产监视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分外庞大火灾变乱调查处理效果。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一因由企业背规酿成的分外庞大火灾变乱,造成58人殒命、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掉1.58亿元。调查认定,这起变乱是一因由企业背规酿成的责任变乱。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对该起变乱的调查处理意见,***监管总局已按规定向上海市人民当局印发了变乱结案关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照》(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关照》)关于“变乱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视”的要求,现将变乱调查处理效果通报以下:  1、变乱基本环境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地点的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开始实行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计划单位为上海静安置业计划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内容重要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佳艺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清算等,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个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姆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个中支上邦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2010年11月15日14时14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背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人殒命、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  二、变乱原因起因  直接原因起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背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间接原因起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背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构造管理混乱。三是计划企业、监理机构工作掉职。四是上海市、静安区两级建设主管部分对工程项目监视管理缺掉。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视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当局对工程项目构造实行工作向导不力。  3、对变乱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变乱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个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穷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具体处理环境见附件)。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当局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对变乱相干单位按法律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四、深刻吸收变乱教训,有用防范重特大火灾变乱的发生  这起分外庞大火灾变乱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掉,后果严重,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为了防止近似变乱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凸起标题专项管理力度。建设领域相干管理纪灌视部分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凸起标题,全部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城市基础办法的大修、中修、保护工程以纪谷有建筑的修缮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美满建设管理流程。工程建设应严格奉行项目立项、计划、施工答应、施工构造、竣工验收等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和未批先建的举动。果断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背纪背法案件,深挖细查变乱背后的***标题,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干单位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恣意识,严格服从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干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分外要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监管,严把进场材料的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对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程序,订定切实可行的初期火灾扑救及人员分散预案,定期构造消防练习训练,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单位要在施工构造计划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视,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办法和灭火东西,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及施工现场的监视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及施工现场的动态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计划方案进行施工,严肃查处将工程支解发包、非法转包、背法分包和降低施工质量和安全要求的举动,要将消防安全列进施工现场安全监视检查的紧张内容,督促企业做好防火工作。各级公安部分消防机构要进一步美满相干规章制度,将施工期间有人员居住、经营或办公的建筑改、扩建工程,分外是规模较大、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建筑工程,纳进重点消防监管的范围,加强监视检查,对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四)进一步美满建筑节能保温体系防火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各相干部分要进一步研究美满有关建筑节能保温体系防火技术标准,规定不同材料构成的节能保温体系的利用范围和采用可燃材料构成的节能保温体系的防火构造措施,以从根本上解决建筑节能保温体系的防火安全标题。要当真落实节能保温体系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节能保温体系改、扩建工程时原建筑原则上应当遏制使用,确切没法遏制使用的,应采取分段搭建脚手架、严格控制保温材料在外墙上的暴露时间和范围等有用安全措施,并对现场动火作业各环节的消防安全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五)进一步深进开展消防安全宣扬教育培训。各相干部分要重点从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构造分散逃生等方面,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构造开展应急预案的练习训练。要充分使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扬遍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进步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进一步加强消防设备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设备建设的投进,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增置扑救高层建筑外部火灾的设备,增强城市高层建筑及超高层建筑的扑救和应急救援本领,以适应城市建筑发展趋势的需求。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分外庞大火灾变乱有关责任人员处理环境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逐一年六月二旬日  附件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  分外庞大火灾变乱有关责任人员处理环境  1、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高伟衷冬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因涉嫌滥用权柄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姚亚明,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3.周建民,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4.张权,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5.董放,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6.瞿幼棣,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7.周峥,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8.范玮民,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9.曹磊,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0.黄佩信,上海佳艺建筑装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佳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1.马义镑,中***员,佳艺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2.沈大同,佳艺公司项目经理,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3.陶忱,佳艺公司项目安全员,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4.张永新,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5.卫平儒,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员,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6.劳卫星,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7.支上邦,无固定职业人员,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8.沈建丰,无固定职业人员,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19.沈建新,无固定职业人员,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0.马东启,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电焊班组负责人,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1.吴国略,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电焊工人,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2.王永亮,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工人,因涉嫌庞大责任变乱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3.杨为民,自然人,承揽铝门窗施产业务,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4.张利,自然人,承揽外墙保温材料的供给和施工,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5.姜建东,上海烽权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揽大楼的内粉刷装修业务,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26.冯伟,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答应逮捕。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范正荣,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生产科科长,建议给予行政革职处分。  2.汤士刚,中***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长,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赵雨时,上海静安置业计划有限公司计划主管、党支部委员,建议给予行政革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龚晓栋,上海静安置业计划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静安建筑装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本部第二党支部书记,建议给予行政革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张慎娣,上海静安置业计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静安建筑装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陈邱良,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兼任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央主任,建议给予行政革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张伯余,上海静安置业团体公司上海巨星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8.封良培,中***员,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消防***,建议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孔寅翼,中***员,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副所长兼法律办案队(责任区刑侦队)队长,建议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10.倪彦雯,中***员,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视处顾问,建议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11.黑玉奇,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视处处长、党委委员,建议给予记过的行政处分。  12.唐亮,中***员,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视站(以下简称静安区安质监站)安监室主任,建议给予革职的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柴光成,静安区安质监站副站长、党支部书记,建议给予革职的行政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4.张家明,中***员,静安区安质监站原站长,2010年10月任静安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央工程和谐部经理,建议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邵振丁,中***员,静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静安区建筑市场管理所所长,建议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周正,中***员,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10年10月兼任静安区安质监站站长,建议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张常庆,中***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视总站副站长,建议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曾明,中***员,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建交委)建设市场监管处(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处长、稽查办公室主任,建议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19.蒋曙杰,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管建设市场监管处(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建议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黄融,上海市建交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建议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21.朱德富,中***员,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社区管理

***撰文表示:有信心今年控制住物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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