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内蒙古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公示

276阅读 0评论2012-02-18 2012年广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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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内蒙古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公示 
文章类型:本站原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信息发布 :王学强  发布时间:2012-2-6 9:57:48 阅读次数:407
 

内商服贸字[2012]89号  

   

   

各盟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按照《关于申请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政商贸管字〔2011〕1071号)有关规定,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申报了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位。  

在经广交会秘书处审定的第111届广交会我区交易团展位基数和分展区类别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商办贸函[2011]1008号)和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广交会展位分配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内政商贸管字[2011]1006号)规定,我厅研究提出了《第111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1年2月6日起 三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内,如对展位安排方案有疑问的,可直接向商务厅反映和举报,我厅只受理具名反映和举报(含真实姓名、企业名称和相关材料)。对反映和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人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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