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華在為《聯合文學》所撰寫的寫詞感言中,還寫出如下的感慨:
……歌詞的內容意境往往因為音樂形態和市場環境的關係而無法突破,因循在固定的情境和困境當中,其實,這是歌詞其為「商品」所無法避免的悲哀。
……或許曾經寫了排行榜上前十名的許多歌(最多時曾經同時佔三首),如今停筆(減產)似乎隱約有了一個理由,特別是一個遊戲裡你再也找不出創作的樂趣時。
……原本的信念是:寫歌詞應去「大眾」裡尋找真實的聲音,覺悟之後是寫歌詞只能寫自己,而「自己」在歌詞裡已經喪失。
……希望藉歌詞來「移風易俗」的人可以休矣,「風俗之厚薄奚自乎?」絕不「繫乎一二作詞者之心之所向而已矣。」
看陳克華這些感慨,頗多灰心氣餒之語。無可否認,寫流行曲詞雖也是一種創作,但很多時是一種十分被動的創作,以至根本沒有半點創作的性質,就只像個畫連環圖助手,主筆把圖像的主要線條勾勒好,才輪到他描畫,不是嗎?詞人首先受音樂的限制,繼而受監製的要求限制,有時連歌手都有權指定歌詞要怎樣的內容框架。
在詩的國度自由馳騁慣了的詩人,真是很難適應的。
不過,我們香港倒也有些詩人出身的填詞人,頗能突破「商品」性的因循。可見詩人面對「商品」體制這大惡魔,絕不是永遠處於劣勢,有時也可以反過來利用它的優勢。只是,對於憨直的詩人來說,連這樣做也像對不起自己的創作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