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霑舊文拾遺(12):謝文友談歌詞

1620阅读 0评论2007-06-13 黃志華
分类:

 
  這篇文字原載1977921《明報》副刊「黃霑隨筆」
 
  前幾天,《成報》的周慕瑜先生在專欄中齒及在下的粵語流行曲詞,語多過譽,實在令我非常慚愧。
 
  我寫的歌詞,竟然引起了文友的注意,不但很受寵若驚,也很始料不及。今天趁寫稿未有題材,就談談一己寫歌詞的動機和感受。順便也對文友表示一下關注拙作的謝意。
 
  我寫歌詞的動機,說起上來十分庸俗──只為錢。
 
  不為發表慾,不為表現甚麼心中感受,只為了歌詞所能換來的鈔票。

 

  寫歌詞與我寫稿動機,很有不同。我寫稿,雖然也拿稿費,同時也很斤斤計較數目的合不合理,但酬勞卻最多只是第三重要。

 

  我寫稿,是一向發表慾的滿足第一;「以文會友」,和讀友、文友交通第二;稿費的重要性,只排第三。

 

  寫歌詞不同。動機純是商業性的。平時很不想寫,唯一能令我勉強執筆的原因,是因為錢。

 

  而有了錢,就不問題目是否喜歡,內容是否真情實感,也照樣寫起交貨。

 

  當然,我有點職業道德;寫的時候,會很花心血。有時寫一首歌,會連續寫五六晚通宵。但這只是錢作怪,與一己的創作態度沒關係。

 

  因為歌詞通常是別人定題目的,題目一下,能隨自己喜歡而發揮的自由之少了。

 

  而我是對粵音聲韻是個完全不通的人,前些時「自由談」登過一篇文章,說我不通粵韻,批評絕對有道理。這問題前輩呂大呂先生也曾指出,而且還答應過教我。但我這人幾年來卻抽不出時間去學,所以至今仍未向呂先生執弟子禮,也因此而至今仍是不通粵語音韻的寫詞人。

 

  我的歌,倒字,錯韻的例子,多得自己想起來也面紅。但按譜填粵詞,實在是難事;至少對我這力有不逮的人是如此。所以有時為了求通順達意,就往往連這些「不倒字」、「不錯韻」的最起碼要求,也硬作犧牲了。

 

  這些都是十分不對的。我有時交了卷換了錢,也頗過意不去,但實在自己程度如此,在未能求師力學之前,也無法可想。

 

 

 

 

 

 

 
 
 
 
 
 
 
 
 
 
 
 
 
 
 
 
 
 
  
上一篇:黃霑舊文拾遺(13):我的歌詞
下一篇:盧國沾長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