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字原載1977年9月21日 《明報》副刊「黃霑隨筆」
前幾天,《成報》的周慕瑜 先生在專欄中齒及在下的粵語流行曲詞,語多過譽,實在令我非常慚愧。
我寫的歌詞,竟然引起了文友的注意,不但很受寵若驚,也很始料不及。今天趁寫稿未有題材,就談談一己寫歌詞的動機和感受。順便也對文友表示一下關注拙作的謝意。
我寫歌詞的動機,說起上來十分庸俗──只為錢。
不為發表慾,不為表現甚麼心中感受,只為了歌詞所能換來的鈔票。
寫歌詞與我寫稿動機,很有不同。我寫稿,雖然也拿稿費,同時也很斤斤計較數目的合不合理,但酬勞卻最多只是第三重要。
我寫稿,是一向發表慾的滿足第一;「以文會友」,和讀友、文友交通第二;稿費的重要性,只排第三。
寫歌詞不同。動機純是商業性的。平時很不想寫,唯一能令我勉強執筆的原因,是因為錢。
而有了錢,就不問題目是否喜歡,內容是否真情實感,也照樣寫起交貨。
當然,我有點職業道德;寫的時候,會很花心血。有時寫一首歌,會連續寫五六晚通宵。但這只是錢作怪,與一己的創作態度沒關係。
因為歌詞通常是別人定題目的,題目一下,能隨自己喜歡而發揮的自由之少了。
而我是對粵音聲韻是個完全不通的人,前些時「自由談」登過一篇文章,說我不通粵韻,批評絕對有道理。這問題前輩
我的歌,倒字,錯韻的例子,多得自己想起來也面紅。但按譜填粵詞,實在是難事;至少對我這力有不逮的人是如此。所以有時為了求通順達意,就往往連這些「不倒字」、「不錯韻」的最起碼要求,也硬作犧牲了。
這些都是十分不對的。我有時交了卷換了錢,也頗過意不去,但實在自己程度如此,在未能求師力學之前,也無法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