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填詞業」的不良制度

1440阅读 1评论2015-09-15 黃志華
分类:IT职场

 

 

  粵語流行曲的市場,明顯步入寒冬,而想入行填詞的年青人卻仍不少,可是入行的門檻卻是更大的難關。因為新世紀以來,發展出一套對尚未入行的詞手甚刻薄的制度,即所謂「Demo詞」制度。

 

  簡而言之,現今有不少賣歌給唱片公司的機構。由於想歌曲容易賣出,其原創歌調便事先找人填上歌詞,稱作「Demo詞」,填詞者是沒有酬勞的。當歌曲賣出,唱片公司往往會另找有名氣的詞人重填,原先的「Demo詞」到此便作廢。

 

  幸運的話,「Demo詞」詞手會獲賞識,開始有機會試為歌手寫詞。新世代之中,有一批填詞人確是經受了這樣的種種剝削與磨練,終於熬出了頭。

 

  有甚麼的制度便會衍生相關的寄生行業。因為有了「Demo詞」制度,近期就衍生出一種學習班,讓詞手學習如何又快又好地寫「Demo詞」,詞手如願意,每份詞付八十元,可得到主持導師的評語以供改進。也就是說,填「Demo詞」不但沒酬勞,還要付費去換取有益有建設性的評語。此事在小小的詞手圈子之中,曾掀起不少的議論。「現在香港很多方面的制度都愈來愈不合理(包括流行樂壇)。接受和參與會令惡化過程加快」「如果人做一件事時,他想到的,不是如何去做好那一件事,而是如何去令在這個領域裏掌權的人認同,從而獲得一些機會,那實在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如果這領域又只得這類人可以生存,這個領域也沒有甚麼前景可言。鼓吹這種風氣,才是問題重心所在。是自取滅亡」這是其中兩位詞手的感言,雖然所擔心的未必是實況,其憂慮卻是可理解的。

 

  要是問,入行香港的「填詞業」而今就只有寫「Demo詞」一途?當然不是,比如而今也有些填詞比賽,得勝者可獲為歌手填詞機會,但據了解條件對詞手還是頗剝削的。

 

  重溫一下以前的填詞人是怎樣入行的吧。

 

  黎彼得是在報刊上發表詞作獲譚炳文看中於《歡樂今宵》唱出因而受許冠傑注意,黎因而獲邀合作。鄭國江很早便為電視台的綜合節目寫歌詞,後由藝人介紹為唱片公司寫詞。盧國沾是在電視台工作獲劇集監製給機會。向雪懷是在唱片公司工作得來機會。林振強夾band出身加上當年服務廣告界,易接觸唱片圈中人,終得機會。林敏驄的姊姊是著名音樂家林敏怡,常常姊曲弟詞,處男作《這是愛》亦然。潘偉源是應徵入行。潘源良是在影視界工作碰上機會。林夕、陳少琪是借八十年代樂隊潮流之勢,以樂隊「御用詞人」身份而受注意,繼而入行。黃偉文是在電台工作的時候碰上填詞機會。張美賢是不懈地向各間唱片公司自薦,終獲機會……當然我們也不該忘記樂壇上有些「填詞人」是歌手身兼,比如劉德華、李克勤等。

 

  約略重溫過後,想想今天這類門徑還存在嗎?到電台、電視台或廣告公司工作,然後碰機會?還是先結識一個著名作曲家或一隊流行樂隊以至自組樂隊?兼有唱歌才華的索性先設法做歌手?抑或今天在網上發表這樣容易,發表得多了,會如黎彼得般獲賞識?相信,今天這樣做都或能得到入行填詞的機會,但可能亦已比以前渺茫得多。

 

  寫到這處,倒想向唱片界有權有勢者寄語,期望你們聽得到受「Demo詞」制度剝削的詞手的心聲,想想是否必須維持這種制度?能否有合理些的制度來取代「Demo詞」制度?



按:本文於昨天發表在《信報》「影音地帶」版「詞說詞話」專欄,見報標題是「填詞業不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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