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社会在明代的变化
181阅读 0评论2009-05-06 sdgdhy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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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纳西族社会大约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此后,社会生产力有了显著的发展,男子在生产中的作用逐渐提高,这就为男子娶妻提供了物质基础。随着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陆续迁居永宁,带来了一夫一妻制的婚俗,也自然而然地影响着纳西族的婚姻和家庭。加上封建土司实行父系继承制,一夫一妻制家庭已经在本民族中建立起来,它又必然引起被统治等级的婚姻发生变革。因此,责卡和俄等级的一些人户,大约在明中叶以后逐步开始了向父系的过渡。
事实确实如此。根据我们对中心区一些乡的普查,在各种类型家庭的历代谱系中(包括民主改革时属于母系的家庭在内),到民主改革时为止,历代纯为母系的家庭不多,纯为父系的家庭亦少,大多数家庭是母系与父系相间。且谱系越长,代
数越多,母系与父系相间的现象越突出。也就是说,永宁中心区纳西族的大多数母系家庭和母系父系并存家庭,他们的先
辈都曾有人实行过男娶女嫁。据能够上溯的、比较可靠的家谱来看,即在明末清初,已经开始嫁娶。
例如转的以下资料,温泉乡软格瓦村8户纳西族,民主改革时7户为母系家庭,1 户为母系父系并存家庭。他们都自称是十四代前一对夫妻繁衍的后裔,其男祖先能为死者“开路送魂”,举行一种叫做“洗马”的仪式。纳西语称担任这种“洗马”职司的人为“软格”,后代即以此名为家名。又如,开坪乡甲布瓦、格沙瓦两村,共有17 户,其中母系家庭7户,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户,父系家庭户。他们一致传说,在十三代以前,其祖先甲布、格沙系两兄弟,各自娶妻繁衍后代,后来分裂为两个斯日,形成两个各自聚居的村落。在其他村寨,亦有一些斯日和家庭的谱系,在十代以前就出现过男子娶妻的现象。如以十三代计,向父系的转变在三百年以前;以十代计,也有二百五十年左右。